第A04版:本地新闻·热线/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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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少烟民不知情
新区一烟酒店货架上的香烟。
“以前没出事,现在也不会有事”
露天阳台
要交暖气费吗?
电视怎么没信号了?
有线电视被偷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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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0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饭店包席不开发票是“潜规则”?
税务部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

  □记者 姚倩倩

  

  晨报讯 “我在饭店消费了1000多元,可饭店不给我发票,还说现在包桌都不开发票。”10月9日,新区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

  9日晚上,宋先生在新区黄山路一家饭店宴请宾客,当天3个包桌,共消费1464元。宋先生付款后向服务员索要发票,却被告知“包桌的价格已经优惠过了,不再给发票”。宋先生执意要开,服务员就说:“那就要加钱,包桌我们已经按最低价给你了,再开发票我们就会亏本的。”

  宋先生的一个朋友也遇到过这种事,而且酒店服务员还说这是“潜规则”。

  随后,记者以预订包桌为由暗访了新区兴鹤大街和黎阳路几家规模较大的饭店,当记者问是否开具发票时,得到的答案几乎同出一辙——包桌消费不开发票,单点可以开。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消费后索要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如遇到商家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以随时拨打12366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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