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叶晓伟)3月2日,记者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已开始实施新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新办法规定,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回乡创业农民工最高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5万元。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凡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农民工,以及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或由回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均可申请贷款。
申请贷款时大中专毕业生需要提供2年以内的毕业证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回乡创业的农民工要有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返乡创业证明。
据记者了解,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农民工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