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李崇 实习生 胡醒飞)3月3日下午,在新区某单位上班的沈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带南方口音的女子的声音:“你好,我们是深圳天成公司,经营发票业务,请问您需要办理发票吗?我们这儿的发票很便宜。”
沈先生询问一番后称考虑一下,并记下了女子的手机号码,随后,沈先生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
按照沈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拨通了该电话。记者以购买者的身份与电话那头自称姓李的女士开始了商谈。电话中,姓李的女子称其公司出售发票:“不同的发票价格不一样,一般的发票按发票面值的1.5%收钱,增值税发票按7%收钱。另外,我们还有海关代开的海关增值税发票,按4%收钱。”
当记者质疑发票的真伪时,对方称:“我们卖的是真发票,你收到后可以检验,如果发票是假的,你可以不给我们钱。我们可以先把发票寄过去,你可以收到发票后再付钱。”发现记者犹豫时,姓李的女子又说,“如果买得多,价钱还可以再商量。”
随后,记者来到市国税局征管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私自销售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销售者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李小姐所说的发票也不一定是真的,而使用假发票的话是不能报销的,市民切莫贪小便宜。”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此类电话,如发现私自销售发票的行为或者收到假发票时,可以拨打12366举报或查询,税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