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春3月8日电(记者 褚晓亮 周立权)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电力工程领域贪污案件进行判决,犯罪嫌疑人王健在担任吉林供电公司送电工区副主任期间,利用主管工程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与该公司基建办副处长贾宜君合谋,借国家电网进行全面改造之机,涉嫌贪污公款及受贿1760余万元。王健和贾宜君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四年。
据了解,王健共计侵吞电力工程款1260余万元,贾宜君侵吞工程款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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