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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职工将享公共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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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就业职工将享公共租赁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新就业职工将享公共租赁房

  3月11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等就“住房保障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对“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齐骥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是目前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齐骥表示,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齐骥透露,目前,公共租赁房的工作还刚刚起步,厦门、深圳、北京、天津都开始推动这项工作。“我想随着公共租赁住房的增加,这部分既不属于低收入的家庭,又买不起或租不起市场上的房子的新职工等群体,他们的住房困难会逐步地得到解决”。

  另外,对于最近各界议论颇多的“停建经济适用房、都建廉租房”建议,齐骥说,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既包括廉租房,也包括经济适用房。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有一些地方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的收入条件划得较低,对这些低收入家庭,即便是成本价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因此就产生了“停建经适房”的建议。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不少因地制宜的政策调整。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房仍在大量建设,因为有需求的群体。(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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