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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红旗法律服务所进省“十佳”

陈志付

  晨报讯(记者 陈志付)3月1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省司法厅近日授予山城区红旗法律服务所“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荣誉称号,这是我市基层法律服务所首次获此殊荣。

  据介绍,此次受表彰的全省“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长期以来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和提供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基层法律工作的榜样。

  山城区红旗法律服务所在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的同时,坚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继当选河南省“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之后,又被评为鹤壁市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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