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他人加入自己的传销组织,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日前,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对陈某、梁某、霍某三人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梁某拘役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霍某拘役三个月。
受害人吴某是广西人,在网上聊天时与霍某相识,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很投机。2009年1月1日,霍某约吴某来鹤壁见面,吴某经受不起甜言蜜语的诱惑,乘火车千里迢迢从广西来到鹤壁,岂料浪漫相约竟是温柔陷阱。吴某一下火车,便被霍某及其同伙陈某、梁某等人控制,带到淇滨区大梁庄的一处租住房里,向其描述一个个“发财”美梦。吴某发觉这就是所谓的传销陷阱后当即表示要回去,却被他们非法拘禁在大梁庄村一出租房内。霍某等人一边对其讲解传销知识进行“洗脑”,一边对其严密看守,连上厕所都有人跟随。吴某试图逃跑过几次,都被强拉回去并进行殴打。1月3日,民警在对居民、住户进行走访时,吴某抓住机会喊了一声“救命”,民警闻声敲门,在屋内人员拒不开门的情况下,两个民警冒着生命危险爬上三米多高的围墙,沿行数米后跳进了院内,迅速控制了屋内的四男二女,成功将受害人吴某解救。此时吴某已被非法关押了40多个小时。
(赵宝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