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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票——行贿受贿的遮羞布
小小烟票连接贪腐利益链
烟票生意节日期间格外红火
个别官员
受赠烟票数量
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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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个别官员
受赠烟票数量
惊人


  日前,义乌市检察院查处了该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龚义受贿案。记者了解到,在龚义收受的赃物中就有大量的烟票。其中有一家企业为了请他帮忙,一次就送了100条软中华烟票,龚义用这些烟票兑换了6万多元人民币。

  “在义乌,几乎每一个贪腐官员的受贿登记册上都有烟票的踪影。”记者从义乌市纪委获悉,近几年查处的贪腐案件中,几乎每个问题官员都有大量收受烟票的情况,全都是中华等高档香烟票。一次收受几十条或上百条是常有的事。

  这些人为何对烟票“情有独钟”?义乌后宅街道党委书记朱某的案例也许能够说明问题。

  作为一名颇有工作能力的街道干部,朱某在社会交往中也有自己的底线:不收现金。不少捧着钱来的老板在他这里碰了钉子。可是他的底线在烟票面前却沦陷了。“只是几条香烟,应该没什么问题。”而当他知道烟票可以直接在烟店换钱时,对烟票的兴趣就更浓了。“我只收烟票,这样保险。”可当朱某因受贿被检察机关查处时,统计表明,他共收了2000多条香烟的烟票,价值20多万元。所有这些全部计入他的受贿金额当中。

  “长期以来,纪委在查处官员贪腐案时,一直把烟票都折合成现金计算。我们在日常的宣传中,也一直告诫官员:烟票等同现金。”义乌市纪委书记葛国庆告诉记者,“一些贪腐干部以为收了烟票就可以不受或者减轻处理,那是一厢情愿。烟票成了行贿受贿的一块‘遮羞布’,可事实上,这块布什么也遮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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