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白瑞)3月25日上午9时许,新区市民焦祯驾驶面包车经过黎阳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附近时,车轮被一窨井“咬住”,汽车动弹不得。“我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没有发现路面有什么异常,当时窨井是有井盖的,刚一经过,右前轮就陷进去了。我在车座上被弹了起来,头撞上车顶,现在还有点儿痛。”焦先生说,“这事我以前还没遇到过,这窨井怎么成了陷阱?”
焦先生联系了市政部门,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据了解,这处井盖是昨晚被盗的,早上晨练的热心市民怕路人掉到下水道里,而找了一个略大的井盖放了上去。由于井盖不配套,汽车在行驶中把井盖轧了起来,车的右前轮掉进去了。市政工作人员说:“上午8时许我们接到维修电话后就马上去安装这处被盗的井盖,我们往这边赶时,这辆车已经掉进去了。”
随后保险公司进行拍照取证。但保险公司理赔只占一部分,其余的损失该由谁来负担呢?焦先生认为,自己的车轮掉进窨井,市政部门应负一部分责任。而市政工作人员认为,他们的职责是负责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井盖是晚上被盗的,上午他们接到维修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并没有工作失误和推卸责任,焦先生的车辆损失不应由市政部门负责。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