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陈志付)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山城区文体中心按小时收费的做法引起市民广泛质疑,物价管理部门对此曾明确表示:“未取得收费许可证的收费属违规收费”(见本报2月19日和3月9日1版报道)。连日来,仍不断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山城区文体中心违规收费一如既往,希望有关部门对此给予必要的关注。
4月7日下午,记者在该文体中心大门前看到,有5位市民正对着大门上张贴的收费标准一边指指点点,一边议论纷纷。
市民于淑秋说:“山城区文体中心是2007年市委、市政府向市民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之一,这项民生工程建成后不应当成为个别部门创收的工具。”
退休干部王海波说,文体中心自行制定的收费标准让热爱文体活动的广大市民望而却步,他对文体中心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一直坚持收费感到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