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制周刊]警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见到阳光的感觉真好
妻子出轨 引发血案
法庭观摩 师生受益
案发三年 一朝侦破
人间独秀
——石人山
北京丢车 鹤壁找回
      
版面导航  
上一期  
      
下一篇4  
2009 年 4 月 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位犯罪嫌疑人的内心独白——
见到阳光的感觉真好

  □晨报见习记者 张凯培

  3月17日,郭新庆(化名)走进了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自首,为自己十多年的逃亡生涯画上了句号。自此,发生在1997年的一起买卖假币案件,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误入歧途

  

  郭新庆今年42岁,是我市淇滨区大河涧乡人。1997年4月,郭新庆在村中打牌时认识了罗小红、高丽(二人已受到处罚)。聊天中,罗小红、高丽向郭新庆介绍自己做盗版书生意,现在给书商交了订金,但资金不足提不出货物,希望郭新庆能投资入伙。

  “我当时财迷心窍,就筹了2800元,同村人王来全(已受到法律严惩)筹集了2000元一起给了高丽。后来才知道他们根本不是做盗版书生意,而是贩卖假币。”郭新庆回忆说,“当时想着应该没什么事,就跟着他们一起去购买了假币。”

  假币到手后,四人一同来到山西临汾,等待石家庄的一个买主。但是几天过去了,买主仍不见踪影。郭新庆就和王来全拿了1.8万元假币回到鹤壁。

  “本来想把假币花出去,但是到家后拿着假币心里发慌,就把假币又还给了高丽。后来,我就到山西打工了。我想反正自己也没卖出去假币,应该没事儿。”郭新庆说。

  

  ■漫漫逃亡路

  

  1997年6月,郭新庆听说当时参与假币买卖的人都被公安机关抓了起来,而办案人员也到自己家里调查,他就开始走上了逃亡路,谁料这一逃就是十多年。

  据郭新庆介绍,这十多年里他在山西的时间最长,一般都是在建筑工地或者煤矿打工。“因为这些地方不用身份证,吃住是集体,相对比较安全。”郭新庆说,“即使这样,我还是会害怕警车、害怕穿警服的人,整天就想着警察是不是来抓我了。”

  十多年里,郭新庆只能偶尔回一下家给亲人上上坟,但是每次也不敢待太久。“实在觉得想家了就到新乡、郑州一些离家较近的地方打工。去年,我才回到新区的一家建筑工地打工。”

  2008年6月,郭新庆结了婚。“老婆是别人介绍的,我跟她说了这件事,怕她担心就说是案情不严重,找人活动过已经没事儿了。”

  

  ■黑暗中重见光明

  

  2008年12月,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孙培新队长和郝蔡副队长打听到郭新庆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就想劝他自首。经过深思熟虑,孙培新和郝蔡决定请工地负责人帮忙。工地负责人很热心,当下同意。

  “接到负责人的电话,我就想这么多年了天天担惊受怕,是该了断了。”终于,郭新庆出现在了孙培新和郝蔡面前,走上了自首这条路。

  

  ■望早日轻松生活

  

  由于郭新庆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171条规定,涉嫌出售、运输假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郭新庆的案件目前已经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自首后的郭新庆已经到派出所办理了身份证,并和爱人一起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人生总有这样那样的坎儿,迈过去就好了。我现在只想赶紧迈过这道坎儿,早日和家人过上轻松幸福的生活。”郭新庆说。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