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苗苗 侯韶莹)超市内品种齐全、经济实惠的自制食品越来越受市民的青睐。这些食品真的表里如一吗?4月9日,记者走访了我市的一些超市,发现超市自制食品存在着保质期不明、卫生不达标等诸多问题。
生产日期不明确
记者在黄山路一家超市看到,肉类专柜内摆放着猪肝等肉食,但柜上标签显示,这些肉类的生产日期统一是4月1日,保质期均为3天~5天,按这个日期来算,这些肉类早已过了保质期。但销售人员却解释说超市打印日期的机器坏了,这些都是今天早上刚进的货,绝对没过期。记者在淮河路一家超市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多数超市的自制食品都未标明生产日期,“当天生产”的说法更是无从考证。超市工作人员的解释均为:超市食品是现做现卖。
添加剂未标明
记者发现在新区多家超市内都有自制的糕点,但标签上除了名称、重量、包装日期和价格外,再没有其他标识。例如配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等消费者更是无从知晓。
保质期不统一
记者经采访发现,各个超市自制食品的保质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设定上“各自为政”。比如同一种肉制品,有的超市规定的保质期为3天,有的却为5天。
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
记者发现,在一些超市,自制食品柜台前卫生要求形同虚设。在黄河路一家超市的糕点制作间内,一共有7名~8名制作人员,而这些人的口罩全部挂在下巴处,还一边制作一边聊天。更有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将制作糕点用的面团当做玩具抛来抛去。
食品专柜也承包
据知情人士透露,超市自制食品专柜有的承包给了个人;有的是供货商提供的半成品,超市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工。一些市民认为,超市必须加强对个人承包专柜的卫生检查,防止有人在食品卫生上蒙混过关。
一些市民认为,现在缺乏一个专门针对超市自制食品的规范条例。
记者了解到,目前超市执行的是由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该规范未对超市自制食品的生产销售提出具体的卫生标准。由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负责起草的《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草案已基本完成并上交给有关部门,规范将从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保质期等方面对超市自制食品提出进一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