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淇河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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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动农民的“饭碗”田
别当事后诸葛亮
为任志强
普及一下常识
“预征”
路桥费
商品标价为何屡屡出错
对违法者不能一罚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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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勿动农民的“饭碗”田

  卫贤镇镇长助理在既没有与卫李庄村村委会协商也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便擅自在耕地上挖土的行为,当地国土资源所在收取了1万元罚款后便默许了。笔者不禁想问,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是否已经变了味?如果擅自挖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国土资源部门会这么轻易罢休吗?国土资源部门可能不仅会对其处以罚款,还会强制其将破坏的耕地复原。但现实是,违法的是一位政府职员,他只用了1万元罚款便换回了有关部门的默许。

  现在,该镇长助理已经停止取土了,原因是在舆论监督的作用下,国土资源部门要求他再交四万多元罚款。但是,如果追罚的不是四万,而是两万或三万,继续取土仍然有利可图的话,该助理是否会“善罢甘休”呢?

  俗话说:“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手中有粮”的前提是“手中有田”。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国土资源部门肩负着保护耕地资源的神圣职责,应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乱用土地的违法违规事件,保住老百姓赖以生存的“饭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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