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法制周刊·说案
上一版3  4下一版  
用爱挽救失足少年
无标题
林峰 告别过去 走向新生
链接 “阳光工程”
案件回放 偶起贪念 捡到同学存折据为己有
走访调查 检察院决定对其教育感化
各方代表 宽严相济政策用得好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4 月 23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走访调查 检察院决定对其教育感化

  很快,林峰的案件被转到了淇滨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林峰这个在校大学生,该院公诉科的工作人员被震撼了。“这孩子正是读书的年龄,却因一时贪念犯罪,多可惜啊。”在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先后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林峰所在班级及林峰的家里进行走访调查,老师、同学和同村人都称其平时表现很好,学习勤奋。

  这个案子该怎样处理?林峰那迷茫无助的双眼和悔恨的泪水让工作人员沉思了许久。如何对林峰进行正确处理,让他既能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又能迷途知返?如果把他起诉到法院,法院将其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林峰的学业、就业、婚姻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容易造成其“破罐子破摔”的病态心理;走向社会时,心灵上的阴影会很难抹去……

  “对未成年人犯罪,一方面对主观恶性大、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所以,我们决定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韩秀红说。

  为了挽救林峰,2007年9月14日上午10时,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关于林峰拟作不起诉处理的听证会。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