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残疾军人靳先生搭乘了一辆从山城区到新区的快速大巴,当他出示残疾军人证买票时,售票员却告诉他按新规定仅有这个证还不够,若不买全票就得下车。售票员的态度让靳先生觉得很委屈。(见本报4月23日3版《残疾军人乘车遇冷脸》)
同样,4月23日本报2版又刊发了《让残疾人出行更便捷》一文,文中提到,近日,由市残联、建设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制订的《鹤壁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出台。该《方案》的出台,恰恰说明了我市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也标志着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进了一步。
然而,两则新闻看罢,笔者内心涌出了一丝复杂的情愫。一方面,各单位想尽办法出台规定,努力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残疾人却并未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甚至连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这不禁令人心痛。
残疾人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与正常人一样渴望尊重,渴望关怀,而且更多时候,他们更需要正常人伸手帮一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能给他们一个微笑、一句暖言,乃至伸出双手帮上一把的人少之又少。
在我市,有着近10万残疾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对他们来说,具体的残疾人便利设施建设很重要,但在他们心底,有一个更迫切的声音,那就是对他们的尊重和理解。精神的需求往往比物质来得更急切更强烈,市民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从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中便能看得出来。
笔者忍不住想象,若有一天,残疾人走在我市的街头,望向他们的是一张张微笑的脸,且都是那么善意,那么真诚,那么亲切,这该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