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柯其其)“当时慌着租房子,我就没多想,直接给了他3个月的房租,根本没想到要去看他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谁知道他并不是真房东。”4月28日,在山城区一家工厂上班的小陈说。
家住鹤山区的小陈近日在山城区找了一份工作,由于要上夜班,不方便每天回家,他决定在山城区租一间房。在山城区长风路一家属院,他看到一则房屋出租的信息后,立刻电话联系了出租房屋的王某。因为房子离单位比较近,加上每月租金120元也不贵,当场就给了对方3个月的租金。“当时王某来的时候拿着钥匙,我想他应该就是房东,所以没想到要看他的相关证件。我说签个租房协议吧,他说不用那么麻烦,先给3个月的房租就行了。”
让小陈意外的是,他才住了半个月,就有人找上门,要求小陈续缴房租。原来房东将这套房出租给了王某,按照当初的租房协议,房东来收租金了。这时小陈才知道假房东以低房租为诱饵骗了他。
小陈提醒大家,租房时,一定要让房东出具相关证件,最好再向左邻右舍打听一下房子的归属,以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