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韩女士来电:以前上班时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但有欠费。她2007年下半年下了岗,现在她想参加养老保险,想知道单位能否为她分担费用。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回复:与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期间,应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不再承担其各项社会保险费。
晨报见习记者 叶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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