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专招生政策出台
返乡农民工
也可报考
记者4月27日从河南省招办获悉,河南省2009年中专招生政策确定。
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中专。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招办将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设立报名点。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考生可以持高中学历证明或高考准考证,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文化课考试时间定在6月25日至26日。2009年录取工作原则上仍进行两次,第一次拟定在7月份,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录取结果由各县(市)、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第二次拟定在10月份进行。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寄送考生本人。(据《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