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一栋楼48户漏水
路边疯卖“硬币项链”
自来水流出小红虫
路边柿子未熟就被摘完
“误剪”是假 接发赚钱是真
小商贩
挤“瘦”步行街
百姓热线
欢乐度假
“五一”读书乐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5 月 4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路边疯卖“硬币项链”

见习 陈静 秦颖

  银行: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

  晨报讯(见习记者 陈静 秦颖)“15元一条,永不褪色。”5月1日,市民杨女士向记者展示自己刚刚购买到的“硬币项链”。日前,记者接到不少市民反映,有些小商贩公然叫卖以硬币为材料制成的项链。

  “买这种项链的人特多。”杨女士告诉记者,这种由硬币制成的项链受到很多消费者青睐,特别是女孩子。当日,根据杨女士的描述记者在山城区红旗街上找到一个卖“硬币项链”的地摊。只见一名中年男子将多条银光闪闪的项链摆在摊位上,一旁还专门立了广告牌,写着“硬币项链,永不褪色”的字样。小商贩向记者介绍说,他所销售的所有银色项链都是由硬币制成的,一角或是一元的硬币都可以当原材料。当记者询问这些项链是否会出现褪色的现象时,该中年男子非常肯定地说:“决不会掉色、失去光泽。”但身边的一位市民对记者说:“我买过,有点褪色。”

  就在记者询问的几分钟里,前后有多位市民购买了这些硬币项链。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和43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市工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使用人民币加工制作饰品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市民若发现此类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或银行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