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文件规定
公务员不得兼职
行业协会
中介组织
晨报讯(见习记者 邓叶染)5月5日,记者从市政府纠风办获悉,我市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含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任职、兼职、入股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即日起,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对自己的服务与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此次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包括,现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任职、兼职的必须于5月中旬前分离;现职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入股的,必须于5月中旬前从中撤出股金;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的必须于5月中旬前分开办公;中介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单位挂靠的必须于5月中旬前脱钩。分离情况、撤出股金情况、分开办公情况和脱钩情况于5月14日前报市政府纠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