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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1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塔吊专项治理活动即将开展

见习 李崇 周凯楠

  晨报讯(见习记者 李崇 周凯楠)5月14日,记者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获悉,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即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塔吊专项治理活动。

  5月12日,本报3版《吊臂悬于人行道上空,真险!》一文见报后,引起市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4日上午,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联系了记者,向记者介绍了关于塔吊安全方面的一些知识及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王毅告诉记者,针对报道中吊臂在道路上空来回旋转作业的情况,监督站工作人员会加强对其监督,同时会督促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规范作业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塔吊在作业时必须把吊物收回施工场地内,吊物不允许出现在路面上空。对于临街的塔吊我们要挨个检查,加强安全管理。”

  另外,针对报道中塔吊在不作业时塔臂出现在道路上空的情况,王毅告诉记者:“这样是符合规定的。不作业时塔吊的塔臂是不能固定的,随风自由旋转,请市民不要产生恐惧心理。”据王毅解释,只有随风旋转,塔吊的阻力才会变小,如果将塔臂固定,因风向随时会改变,如有大风,阻力增大,就有可能将塔吊刮翻。“但是吊钩必须升到最顶端,收到靠近塔身的位置,同时塔钩不允许吊物。”

  “接下来,我们还将建议施工方在临街施工处在能不使用塔式起重机的情况下尽量不使用塔式起重机,以减少对行人心理上的影响。”王毅说。

  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有市民怀疑施工单位有违规操作行为,可拨打质量安全监督热线3328689举报。

  《吊臂悬于人行道上空,真险!》后续报道

  塔吊专项治理活动即将开展

  塔臂不作业时不必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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