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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19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场所吸烟
拟最高罚200元


  北京:

  公共场所吸烟

  拟最高罚200元

  

  北京市有望在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时,适当提高对违法在公共场所吸烟个人的罚款额度。目前,法规修订草案的起草者计划将个人罚款额度从现行的10元提高到50至200元。

  依据北京市现行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以及2008年公布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若干范围规定》,将禁止吸烟的管理权下放给每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证券公司和办公大楼的管理者,要求在诸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室内工作场所,要有禁烟规章制度,还要悬挂禁烟标识。

  目前,北京市相关法规对于个人公共场所违法吸烟的处罚为10元,处罚力度较小,难以起到惩戒作用。目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纳入立法规划。《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修订草案的内容起草有望在2009年年底前完成。

  在6000多位北京市民参与的随机调查中,70%的被调查者支持对个人违法吸烟罚款提高至最高200元,半数以上市民表示希望政府加大控烟的执法力度。(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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