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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2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切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2009年我市全面启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纪实

  随着经济发展、车辆剧增,道路交通事故成为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它造成的伤亡人数占其他伤亡人数的80%以上。

  针对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宣传、公安、教育、司法、安监五部门在2009年相互配合,大力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下降

  

  今年1月至4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2471起,造成20768人死亡、8734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6%、13.1%和22.4%。

  统计数字显示,生产经营性车辆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环比呈现上升,营运车辆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重仍然较高;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肇事仍较突出;县乡公路、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比重加大。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突出;交叉路口、弯坡路段、施工道路等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上升;3年以下低驾龄驾驶人肇事上升。

  

  全市交通事故较去年下降13.16%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要求,市公安交巡警支队采取多种措施压事故、保畅通,确保我市在车辆年年递增、通车道路逐步增加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全面下降。

  今年1月至4月,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起,死亡13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29780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3.16%,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85.71%、9.52%、267.48%。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超速,其次是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停车、违法会车、违法超车、违法变更车道。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段多为上下班交通高峰期:6时-8时、13时-15时、15时-16时、19时-22时。私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较多,共22起,死亡8人,受伤35人,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6.67%、61.54%、76.09%。

  “机动车违法仍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支队将重点加强对机动车逆行、违法占道行驶、超速的治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交巡警支队事故科科长马光耀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越是在天气情况良好、道路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越是要谨慎驾驶,千万不要因为麻痹大意而发生交通事故。

  

  10万余人受益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份以来,我市交巡警深入全市30多个“五进”单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100多个、宣传展板300余个,固定交通安全标语500余条,设交通安全活动室30多个,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60余次,各执勤大队到辖区村庄开展交通安全教育90余场(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30余万份、光碟2000余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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