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张先生昨日来电:他今年2月份到我市一家公司应聘,双方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当初公司承诺试用期满后为他缴纳社保费,但试用期不包括在内,而张先生听说试用期公司也有义务为自己缴纳社保费,不知是不是真的。
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张先生所在的公司要为其补缴社保费。
晨报见习记者 李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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