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见习记者 李潇潇)5月19日,市民王先生通过本报热线询问:他的儿子在参加高考体检时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知道这对儿子填报高考志愿是否有影响。
对此,市招考部门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患有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但并没有规定不能录取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对患有一些疾病的考生,部分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有关专业也可不予录取。像王先生孩子这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高考报志愿会受限制,不能被录取的专业有航海技术、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根据今年的高考体检规定,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包括: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