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文化产品出口停留在“外围层”,真正含有核心内容的文化产品很少。说起来是“文化出口”,其实是以加工贸易为主。
2007年第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文化产品海外订单和采购的成交额达39.8亿元。但成交的产品中大多是手工艺品、陶瓷制品、珠宝首饰等文化相关产品,而且很多是为外国的文化品牌做加工,原创的文化“内容”产品并不多见。
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说,2006年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规模在进一步扩大,但从文化产品出口构成来看,以电子游戏机、雕塑品及装饰品、图书等印刷品为主;而从贸易方式来看,68.2%的文化产品出口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也就是为海外跨国公司做“来料加工”。涉及到电影、音像包括广告宣传的,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中还占不到1%,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