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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卖电视机”
到“卖电视剧”
斑马线缘何屡成“夺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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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停留在“卖电视机”的时代
“卖电视剧”的时代正在到来
文化产品出口依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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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的“伤疤”
血泪斑斑 斑马线成“夺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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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5 月 2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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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线”还是“夺命线” 关键看法律指导原则

  一条斑马线,其实是一条“道德线”。斑马线上的抢道行为,不仅反映了司机对交通秩序的漠视,更反映了文明与道德的缺失。浙江省社科院的专家提醒驾驶人,不要忘记,交通参与者不仅是驾驶人,还有行人。而且,驾驶人有时候也是行人。

  一些专家提出,目前要遏制斑马线的高事故率,最根本当然是要提高人和车的法律意识。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肯按规定提前减速,结果造成其遇到紧急情况无法采取避让措施。

  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程学林认为,现在电子警察、摄像头很多,交警部门要对那些喜欢超速行驶的驾驶人严肃处理,尤其对那些在市区里飙车的,可以发现一次就吊销其驾照,还道路交通以平稳。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我们应该多看看西方国家的汽车文明,他们的车辆非常多,但是行人却受到了充分的尊重。即使在没有红绿灯的道路上,当司机看到行人在斑马线上有过马路的倾向时,也会远远地将车停下。在荷兰,未给行人优先过路权的汽车司机面临罚金130欧元;在比利时,司机为此要缴纳高达2750欧元的罚款。

  浙江省社科院的徐剑锋研究员认为,驾驶人明知法律规定斑马线上要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却依然我行我素,主要是因为斑马线上撞人的罚责太轻了,不应按常规交通肇事论处,应按故意伤害论处,对于那些在市区里飙车而撞人的更要重罚,还行人以“行路权”和“生存权”,勿让此类悲剧再发生。

  专家表示,在人车交叉的问题上,社会舆论倾向于行人直行时车辆禁止通行,但这个民意却一直没有得到立法机构的重视。斑马线究竟能成为“救命线”还是“夺命线”,关键还是在于政府的法律指导原则。如果真的是把人放在第一位,那它就是“救命线”;如果把人放在次位,那它就很容易成为“夺命线”。

  (岳德亮 余靖静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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