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教新政:
提倡建立“学分银行”
5月20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职业教育改革新政,要求所有职业院校都要开展校企合作,提倡建立“学分银行”,推行弹性学习制等。
山东省要求,要实行中职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的制度。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段安排学习和实习时间。所有职业院校都要与相关企业、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凡能够实行“订单培养”的学校或专业,都要积极与企业、用人单位联系,并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为企业“量身定做”培养人才。
山东省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继续推动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学制度改革,建立“学分银行”,鼓励工学交替,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提供制度保障。山东省还提倡建立毕业生召回制度,毕业后就业有困难或就业后不能适应岗位技能要求的学生,可以回原校复读。
山东省要求,每个毕业生要至少获得一个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互认互通。 (据《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