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肖广军)记者5月25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中(高)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出台,中专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考中专的考生;第二次录取主要针对落榜生,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补报中专。
据中招办的工作人员介绍,中专志愿填报设两批,第一批为五年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教育,第二批为普通中专,两个批次不能兼报。五年制实验班和“3+2”分段制教育招生将由中招办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中专不再单独划线。
中专录取工作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只录取参加中招考试并报考中专的考生,录取时间拟为7月;第二次录取主要针对落榜生,未被高中录取的考生可补报中专,录取时间拟为9月,考生持2009年中招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成绩通知单、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报考幼师专业和师范类五年制的考生要求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18周岁,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婚否和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