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5月25日电(刘大江 欧阳开宇)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在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四川省正式出台国内首个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法规,首次强化了城市排水管理的政府责任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先后11次易稿。该条例包括9章、54条细则,在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排水许可、水质监测、污水处理运营和再生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标志着四川省城市排水工作已全方位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张东升介绍,《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补偿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所需经费。
“承担城市排水水质检测的机构,不得向排水户收取费用。”这是《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所作出的规定。张东升说,《条例》注重对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规范,对广大老百姓放宽限制,而对那些排污大户则依法加大管理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