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申军)市供电公司决定自5月26日起将公司系统落实“禁酒令”执行情况纳入干部廉政考核范围,并接受群众监督。
当日,该公司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禁酒令”文件精神,并决定接受群众监督。该公司明确提出,公司系统(含县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禁酒令”,为员工做出表率。同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检查“禁酒令”的执行情况。
据悉,该公司已经将省电力公司出台的《关于严禁干部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印发到所有班组,并严禁公司系统各单位和县级供电企业干部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凡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0元,发现两次者,将给予待岗处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午间饮酒者,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