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淇河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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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漠视大学生的极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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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能再漠视大学生的极端行为

  □陈莉

  5月29日,《春城晚报》报道:一个叫杨树华的云南大学毕业生因对生活绝望出家为僧,具体原因是“毕业3年来找工作不顺利”。

  看到这则新闻时,笔者感到心头一沉。3天之后,在铺天盖地的小学生欢庆“六一”的新闻里,却夹杂着《大学生马路上用砖头拍死晨练老人》的不和谐之音(6月1日《长江商报》)。文中的大学生被指“作案前多次受挫”。

  从“出家”到“入狱”,大学生的极端行为让笔者百感交集,心绪难平。笔者突然想起年初媒体曾报道过北京某郊区“大学生村官”自杀的消息,上网一搜,才发现“大学生村官”自杀的事虽不能说比比皆是,但也绝非北京这个个例。而上吊身亡的“大学生村官”杨涛“被疑有抑郁症倾向”。此外,在校大学生跳楼、行凶之类的事件也频见报端。

  对于大学生的这些极端行为,我们不能只是惊叹,更不应熟视无睹,而是应该自我反省一下:对于这些悲剧的发生,我们有责任吗?对于身边那些不如意的大学生们,我们表现出了应有的关心了吗?

  大学生的极端行为如果再不引起社会的重视,谁敢保证我们不会成为下一个“砖下的冤魂”,谁敢保证我们的孩子不会是下一个“出家的僧人”、“上吊的村官”?

  当大学生们处于人生的彷徨期时,我们不应该坐视他们独自在困难中挣扎,而应该尽可能地给他们帮助和关爱,帮他们走出彷徨,让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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