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淇河论语
上一版3  4下一版  
网络新闻标题,请少些误导!
养老院
一床难求
不能再漠视大学生的极端行为
开发商演双簧
噪声扰民,有计可施
老年人防范意识须加强
      
版面导航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6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噪声扰民,有计可施

  □李崇

  为不受自己家附近一歌舞厅的噪声影响,临考学生不得不在耳朵里塞上棉球来保证自己的学习质量。(详见本报6月1日2版《夜半狂歌,学生双耳塞棉球》)无独有偶,浚县的一建筑工地通宵施工使得附近居民“一晚上都睡不着觉”,其中也有高三学生。(详见本报6月1日2版《噪声扰民,临考学生盼安静》)

  一年一度的高考和中考就要到了,每到此时,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的问题便会突出出来。曾为高考大军中的一员,笔者深知良好的环境对学习的重要性。

  对此,有关部门的反应是:“对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进行严控,在考点200米内严禁建筑施工。”此举一出,众多学生家长拍手称快。

  城市建设、夜经济发展与生活环境质量之间看似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实际情况真是如此吗?笔者认为,其中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比如歌舞厅完全可以通过采用效果较好的隔音设施将噪声降下来;而对于需要赶工期的施工队,可以选择在夜间进行一些噪声较小的作业。这一方面要靠经营方或施工方自觉,另外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对于一些经多次提醒或督促其整改而未采取行动的单位或个人,要加大惩治力度。

  此外,市民也要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笔者曾经跟很多饱受噪声之苦的人交流过,他们通常只是抱怨噪声带给他们困扰,却没有想过跟噪声制造方交涉或是向有关部门反映。与此同时,笔者也了解到,一些噪声的制造者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已经给别人造成了影响。因此,市民如果能与噪声制造方及时沟通,相信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噪声对自己的影响。

  如果经营方或施工方能自觉点,如果市民能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如果有关部门能加大治理的力度,何愁鹤城无宁夜?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共鹤壁市委宣传部 大河网主办 鹤壁日报社承办 新闻热线:(0392)218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