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太原6月2日电(记者 崔浩天)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了一起发生在2008年高考期间的利用高科技工具作弊案。10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据有关部门鉴定,张镭作弊团伙由于答案错误、地区试卷差异、考场屏蔽、及时侦破等原因,基本未造成危害。
法院认为,张镭、白志强、张涛等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山西
高科技作弊团伙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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