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法制周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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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11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个饺子引发的血案

  2008年11月9日,浚县卫贤镇裴村发生了一起家庭惨案。惨案的起因是当事人酒后因一个饺子与家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一死一伤。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今年4月10日依法判决被告李保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惨案发生

  2008年11月9日18时左右,浚县卫贤镇裴村村民李保胜酒后来到了父母的住处(李保胜二弟的养鸡场)。李保胜一进屋便叫母亲给他下饺子吃,又说只能下一个饺子,下多了他不吃。李保胜的父亲看儿子喝得酒气熏熏,就不让妻子下饺子,并把李保胜从屋里推了出来。李保胜见父亲推自己,就和父亲打了起来。李保胜的三弟看到大哥打父亲,就拽住李保胜将他按翻在地。李保胜恼羞成怒,爬起来就往自己家方向跑,边跑边说:“我拿刀把你们捅了。”

  李保胜的母亲听到大儿子说要回家拿刀,感到事态严重,赶紧到亲戚家求助。过了一会儿,李保胜拿着一把尖刀,二话不说就冲了过来。李保胜将其三弟的胳膊刺了两刀后,将父亲拖到麦地里,用刀在父亲身上一阵乱捅,捅完之后李保胜就跑了。

  李保胜的母亲和亲戚赶到鸡场时,李保胜的父将把其送往医院,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酒后清醒

  作案后的李保胜已有些清醒,他自知已犯下了无法挽回的大错。他来到了村支书家,将事情告诉了众人,让大家把他送到公安机关。

  父亲死亡后,李保胜的三弟拨打了110报案,当晚10时,侦查人员将李保胜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保胜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李保胜作案后主动将其犯罪事实告诉了该村支书裴某及村民李某等人,让公安机关来人将自己带走,其行为可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又如实供述了主要的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对李保胜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李保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晨报见习记者 郭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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