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侯韶莹)备受市民关注的汽车下乡活动已于5月6日展开,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也随之开始发放,农民购买汽车每辆最高可获补贴6500元。6月12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截止到6月8日,我市共销售汽车下乡产品213辆,其中享受国家补贴的有203辆,享受省产增补的有10辆,销售金额达5722655元,共兑付补贴572347元,汽车下乡工作进展顺利。
统计数据中显示,微型客车的销量明显高于其他几类产品,共161辆,摩托车共销售52辆,而报废车补贴数量与轻型载货车销售量为0。就此,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许多农户驾驶的农用车根本没有牌照,车辆属于“黑户”,致使该车无法报废,并且只有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汽车回收企业回收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后才能够换购轻型载货车,所以出现了报废车补贴数量和轻型载货车销售量为0的情况。商务局已印制了24000多份汽车下乡政策宣传单,免费向农户发放,以扩大宣传,促进汽车下乡产品的销售。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我市仅有1家具备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资质的汽车报废企业(鹤壁市金属回收总公司),其网点覆盖全市3个县区(浚县、淇县和淇滨区),农户换购轻型载货车,必须将报废的车辆交售给市金属回收总公司设立的汽车回收网点,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方可办理换购轻型载货车和补贴手续。
(线索提供:陈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