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销赃
鞍山推行
二手手机收购
“实名制”
据新华社沈阳6月14日专电(记者 王炳坤 陈光明)为规范二手手机收购、销售行为,堵塞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辽宁鞍山警方日前规定,今后买卖二手手机的市民,须持本人身份证,接受经营者的信息登记。
鞍山警方规定,凡是二手手机的经营者,收购时必须如实验证登记出售者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机型、手机串号、手机来源、出售时间等信息。购买二手手机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经营者也必须登记。此外,警方还要求二手手机经营者,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手机,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隐瞒包庇。
为了保证二手手机收购“实名制”得到落实,鞍山市工商部门要求经营二手手机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到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将对二手手机经营单位的登记信息进行抽检核实,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