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王女士昨日来电:淇滨区崔庄就要进行城中村改造了,但是好多农户家中有井,有的村民家中还喂有猪等。王女士询问关于附着物有没有具体的赔付标准。
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回复:有具体标准。目前是按照市政府2006年3号文《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鹤壁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的。市民可向当地办事处询问或上网查询具体赔付标准。
晨报记者 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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