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周凯楠 李崇)“我在蓝波湾量贩买了4元钱的东西,当我用该超市的VIP充值卡刷卡付账时,收银员竟说购买商品不足10元不能刷卡支付。”昨日,读者张女士向本报反映,蓝波湾量贩涉嫌消费欺诈,消费卡不能支付10元以下的消费金额,“超市在为顾客办卡时没有说明,并且这样的规定也不合理”。
据张女士讲,10日上午,她在新区燕莎商场二楼的蓝波湾量贩买了4元多钱的菜和桃子,在结账时,张女士拿出自己在该量贩办理的VIP会员卡支付,然而被收银员拒绝,说是超市规定消费10元以下不能刷卡。“办卡时这家超市并没有提到过这样的规定,于是我就到商场一楼的服务台询问,商场负责人告诉我说10元以下也可以刷卡。可是当我再次去蓝波湾量贩刷卡时仍遭到了拒绝。”张女士说。
根据张女士所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燕莎商场的一名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当时他们已经为消费者和超市调解过此事,目前超市方已经同意消费10元以下也能用充值卡支付。“购物10元以下不能刷卡好像是超市内部的一个‘潜规则’。当张女士向我们反映后,我们就允许了她刷卡支付,可是她最终没有刷卡。”该负责人说。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受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超市内部使用的会员充值卡是为了方便顾客。顾客在使用该卡时有知情权。如果商家规定消费10元以下不能刷卡支付,应在顾客办卡时给予告知,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