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读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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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高考”的那些事儿
清朝科场舞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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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古代“高考”的那些事儿

  年年严阵以待、动静极大的高考,和古代的科举考试当然不是一回事。不过,要是抛开本质看现象,或许也会有一点“古已有之”的感慨。

  ◇李开周 付俊良 吴静男

  ◎科考录取有歧视

  

  众所周知,我们的高考录取政策是存在地域差别的,这种不公平现象古已有之。

  在唐朝,秀才考举人,各府各县的考题都差不多,考试时间也一样,录取率却有天壤之别——首都长安的举人录取率竟然是河东地区的10倍以上,是陇右地区的30倍以上。当年柳宗元送别一落榜考生,赠言里有这么一句:“京兆尹岁贡秀才,常与百郡相抗。”指的就是唐朝录取政策存在地域歧视,首都的录取指标极多,其他地区的录取指标极少。

  在宋朝,举人考进士,长江以北地区考生少,录取指标多,长江以南地区考生多,录取指标却少。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给皇帝写报告,说“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录取率仅有1%,而“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录取率高达10%。可见当时南方考生考中进士的难度是北方考生的10倍。

  到了元朝,科举考试中不仅有地域歧视,还有民族歧视。元朝是蒙古人当家,当时蒙古人考秀才、考举人、考进士,其分数线必定远低于汉人考生。这且不说,连考题也有难易之别,蒙古人的考题简单,而且只考两场,汉人的考题极难,还要连考三场。这种考试政策的目的就是要拉开民族差距。

  明朝的录取政策取消了民族歧视,但是试卷不统一,南方考生的试题难,北方考生的试题易,边远地区考生的试题更容易。明人笔记《疏虞杂事》中有一个小故事,说在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陕西某地一考生本是文盲,竟也考中了秀才,而且他一没行贿,二没找枪手。原来他们那儿的试卷太容易了,谁能写出一个字,谁就能当秀才。这位考生一个字都不会写,他拾起粪叉在地上拖了一下,监考官大喜:“嘿,这不就是个‘三’字嘛,恭喜你中了秀才!”

  此故事太过荒诞,当属明人恶搞,而其恶搞的目的,则是为了讽刺当时陕西考生的试卷过于简单。

  

  ◎明朝的科场火灾

  

  明英宗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二月,朝廷正在进行会试的考场失火了,90多名举人被烧死。皇帝下旨,八月重试。

  人命关天,更何况近百条人命,还都是国家的栋梁。他们从各省的乡试中脱颖而出,满怀希望进京赶考,没想到却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应该说,这是一件大事。但是《明史·英宗本纪》竟然不载。《明史·选举二》中有记载,但火灾的原因,以及朝廷有没有处理相关责任人,则语焉不详。《明英宗实录》涉及到一点,皇帝对相关人员问了责,但最终也没有治罪。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记载了发生火灾时主试官都越墙逃跑了。

  这就有问题了,科场失火,考官们不去组织救火自己却溜之大吉,典型的渎职啊!那些人的龌龊行为后世的王世贞都知道,当时明英宗不知道吗?虽然他不是明主,但也非昏庸得无可救药。从处理的结果看,他好像不知道。不知道,那就是下面的人没有如实汇报。

  科场失火,考官们翻墙跑了,而考生为什么不跑呢?不是不跑,而是跑不了,他们待的号舍都被御史焦显锁起来了。

  这一点焦显是按照规定做的。把考生住的号舍锁起来,主要是为了防止考试期间内外传递消息,又叫“锁阁”。号舍里面有两块木板,一块当书桌,另一块当板凳,到了晚上将两块板子合并起来可以在上面睡觉。因为要在那里过夜,有的考生晚上还要答卷,所以里面配有蜡烛,用以照明。

  纸、木、卧具都是易燃品,遇到用火不慎,很容易失火。历史上的科场火灾多是考生夜间秉烛答卷,因困倦而引起的。

  90多名举人丧生了,国子学正阎禹锡建议封他们为进士。皇帝先是不许,之后估计也是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批准了阎禹锡的建议,并亲自撰写祭文。

  死者的遗骸被收集起来,葬于朝阳门外,共6大冢,皇帝命其名为“天下英才之墓”。嘉靖末年,因为增筑外城,墓被夷为平地。

  这样处理有失公允,或者说有草菅人命之嫌,对当时的举人影响是很大的。

  

  ◎清朝的“高考移民”

  

  当下存在的户口限制、社会资源分配不公等问题,也是由来已久,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例如,江西的“土籍”与“客籍”的对立,就一直贯穿于整个清朝。

  所谓“土籍”,即清朝以前定居于本地区的社群;所谓“客籍”,是指清朝以后迁入本地区的移民。当时,由于战乱,里甲组织(一里十一户)遭到破坏:一里户数或全部消失,或消失大半,而里甲是承担徭役和田赋的经济组织,这样,本县的税费无法应征尽征,急需重建里甲以恢复到战前的里甲数目。

  于是,国家出台政策,招闽粤流民入籍(由于明朝后期施行海禁,闽粤当时有大量失业流民到土旷人稀的江西开山种地,但清朝以前,这些流民并没有被编入赋役册籍),将他们整编成新的里甲,编入正式的赋役册籍之中,但这些新成立的里甲要注明“客籍”(就好像现在的“蓝印户口”),以与“土籍”相区别。

  “蓝印户口”与“红印户口”是有差别的,而“客籍”在当时也是一个不利于地方社会发展的身份标签。比如,“客籍”完税额与“土籍”相当,但入学和科举考试额外有两个必备的条件:一是入籍20年以上,二是有田粮庐墓。即使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也只能以“客籍”的身份参与县学入学考试。

  在清代,每县县学有固定的学额,这些学额属“土籍”所有,“客籍”要按每50名学童另额取进1名入学,最多不可超过4名。考入县学成为生员,是科举制度内的最低功名,也是考取更高功名如贡生、举人、进士的必要条件,而应考者(即童生)相当多,考取生员的难度要大大高于今日考取一本的大学。

  为了防止冒考,清代童生考试时,一律要亲书籍贯三代年貌,并要取具邻里、廪保和本童甘结(即订约互相担保),谓之“三单”。而“客籍”童生必须在“三单”外,加用“五童互结”。于是,“客籍”童生常常冒用“三单”,以达到混入“土籍”之目的。还有一个冒充的办法,就是重资串通书吏,以便顶替“土籍”中的绝户姓氏,或暗载籍贯,借以冒考。可以想见,现在“高考移民”所想到的办法,也曾出现在那时的“客籍”童生中,目的是想抹掉他们的“客籍”身份,与一般的“土籍”看齐。

  当然,“客籍”也在不断向上级政府提起诉讼,希望取消“三单”,出台土、客合考之政策。而“土籍”对此则进行反诉,坚持分考制度,甚至以罢考挟制朝廷。江西的土、客学额之争一直贯穿整个清代,但总是“土籍”获胜。

  从古至今,人们都追求教育公平。在同一起跑线上考试,是公平的重要体现,但愿这个问题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科举时代的“赶考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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