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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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经营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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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450万元损失
耐心细致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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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6 月 2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限制经营没商量
法警执行
有妙方

  晨报讯 6月8日,电脑经销商张某领到了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执行回的某网吧拖欠其长达4年之久的电脑款8万余元。张某感激地说:“感谢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的工作人员为我们执行回了多年的欠款,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该案被执行人秦某是新区某网吧的业主,于2006年开办网吧时购买了张某一批电脑,在给付了大部分货款后尚欠8万余元未付。张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秦某告上法庭。该案经淇滨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秦某给付张某电脑款83000元及利息8016.06元。判决生效后,秦某仍以资金紧张和部分电脑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于是张某到法院申请执行。

  淇滨区法院法警大队受理案件后,立即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向秦某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在走访中,法警得知秦某有转让网吧的意向,为了既能使秦某的网吧正常运转,又防止其转移财产,执行法警报请院领导同意后对其网吧采取了联动制约措施,即到市文化局将秦某网吧的网络经营权依法冻结,不得变更、转让,并限期让秦某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通知文化局限制其经营。

  秦某在联动制约机制的强大威慑和法警教育下,主动和申请人张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一起长达4年之久的经济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解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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