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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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赃车 岂料买家是失主
四“煤耗子”落网
骗婚者遭遇离婚难
举报逃逸者 最高奖5000元
离婚后儿子虽改姓
生父仍须尽义务
朋友QQ密码被盗
一市民被骗400元
取保期间仍作案
再被抓劳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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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2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赃车 岂料买家是失主

李潇潇 通讯员 赵慧媛

  老板,我这辆车值多少钱?

  这不是老刘刚丢的那辆吗?

  唉,自投罗网啊!

  晨报见习记者 姚倩倩 绘

  晨报讯(记者 李潇潇 通讯员 赵慧媛) 一时见财起意,盗窃电动车想要进行销赃,没想到前往销赃的店铺竟然是失主所开。6月17日,犯罪嫌疑人谭某因犯盗窃罪被淇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6月6日下午13时左右,谭某在新区的快速通道附近闲逛,在走到一栋正在建设的民房前,一辆停在旁边的“金狮”牌电动自行车引起了他的注意,待谭某走近时发现电动车的钥匙竟然还插在锁孔里。见四周无人,谭某想发笔小财的歪念顿起。于是,他迅速骑上电动车,一路快速骑行到新区107国道附近的一家经销“金狮”牌的电动车的车行,询问店主要不要收二手的电动车。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所盗窃的这辆电动车恰恰属于该车行的另一位店主刘老板所有。

  由于已经事先接到了合作伙伴电动车丢失的电话,当天守店的店主机智地稳住了谭某并迅速报警。

  经过核对电动车的电机号,证实了该电动车正是刘老板几个小时前刚刚丢失的电动车。正等着发笔不义之财的谭某就这样被迅速赶来的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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