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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学生拥有“选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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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6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高中新课改指导意见出台,今秋新学期——
高二学生拥有“选课权”

  晨报综合消息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课指导意见(试行)》和《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这两个指导意见,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高中二年级学生可自由选课,高中一、二年级学生每年至少要到社区服务5天。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进入高二的学生可根据自己不同发展方向和目标自由选课,老师不能包办代替。根据学生未来发展方向,选课方式可分两大类。

  普通高中毕业后准备直接就业的,应先完成各科目课程方案所规定的116个必修学分;再根据兴趣和就业志向,从各科目课程标准所设置的选修模块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至少获得22个学分;还要从学校课程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学生在普通高中三年至少修满144个学分才能达到毕业的基本要求。

  希望普通高中毕业后进一步学习的,应先完成各科目课程方案所规定的116个必修学分;再按照新课改指导意见中有关人文方向或理工方向“建议选修内容”的不同要求,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获得相应学分;还要从学校课程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至少获得6个学分;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从“自主选修内容”中选修一定数量的模块,获得更多的选修学分。

  另外,根据高中新课改指导意见,要求高中一、二年级学生每年至少到社区服务5天;3年内完成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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