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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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拉网严查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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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报道获重视
工商拉网严查泳具

  □记者 叶晓伟

  

  晨报讯 本报6月26日、6月29日在三版分别以《游泳圈不等于救生圈》、《游泳圈漏气,六龄童遇险》为题,提醒市民在购买泳具时要注意挑选质量合格产品以及选用不合格的泳具带来的严重后果。这些报道引起我市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消保科了解到,为确保消费者安全,即日起至7月20日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泳具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游泳圈专卖店、体育用品商店、各个游泳场所以及路边的销售摊点是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部位。工商人员将对这些商家和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包括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有效,看有无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现象;检查商家进货渠道,看有无不正当进货行为;检查厂名厂址和安全警示标志,看是否存在“三无”产品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户,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对查出的无厂名厂址和无安全警示标志等不合格产品,责令商贩停止销售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泳具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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