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中国新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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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要求高考录取工作须做到
有诉必应、有错必纠、
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吴晶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 吴晶)高考录取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教育部在日前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教育部已要求各地教育监察部门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监督高校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落实好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监督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根据日前下发的通知,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实施有效监督。要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艺术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招生程序和标准公开,考生资格和结果公示。积极探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对高校自主选拔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重点查处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新生入学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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