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鹤壁新闻·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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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卸货也算店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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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几箱饮料刚卸下就被城管暂扣,商户质疑——
临时卸货也算店外经营?

  □记者 苗苗 侯韶莹

  

  晨报讯 商户称刚卸下的几箱饮料还没来得及往店里搬,就被城管暂扣了。是商户店外经营,还是城管违规执法?7月6日上午,山城区一位姓王的个体户向记者说了自己的烦心事。

  

  商户:

  卸货也算店外经营?

  

  王先生的副食店位于山城区十八中门口,他告诉记者,6日早上8时许,一个饮料供应商来店里送货,卸了几箱饮料放在门口,突然来了3辆城管执法车,从车上下来十几个人搬了4箱饮料和一箱啤酒就走。

  王先生说:“平时城管要检查时都先通知一声,而这次并没有通知。今天刚卸货,他们到这里二话不说搬着我的东西就走。我问张队长为什么这次连通知都没有就搬东西,但张队长说通知好多遍了,可我每天都在店里,店里的人都没有接到通知,并且搬我的东西连个票据啥的都没有给。难道刚卸在店门口的货也算店外经营?”

  负责给王先生送货的董艳亭对记者说:“我们刚卸了货,来了几个城管搬着几箱饮料就走,我从他们手中抢回来一箱。”记者采访了附近的几家商户,这些商户均证实了王先生的说法。

  城管:

  以前有过店外经营

  

  随后,记者来到山城区城建监察支队,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23日,山城区城管联合区建设、市政、环卫、规划、公安、交警和工商等部门,开展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在主要整治街道张贴了关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针对王先生的事情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不是说他今天卸货占道了,而是他以前肯定有店外经营的情况,这次才暂扣了他的货。而且我们在暂扣商户货物时都会给商户开具暂扣单。”对于附近商户证实王先生所说情况,该工作人员说:“商户们都是向着自己人,向着城管的人很少。”

  负责红旗街治理工作的张利宾解释说,由于当时暂扣单用完了,所以没有开具暂扣单,会立即去给王先生补办。他告诉记者:“我已经去他们店通知很多次了,并告知他们存在店外经营的问题。今天他们卸了几箱饮料、啤酒和方便面等物。商户的经营范围只在店内,如果货物摆放在店外就属于店外经营,如果摆放到人行道上就属于占道经营。”

  记者在采访中,还见到一些商户到此索要自己被暂扣的东西,但被告知要到下周才能进行处理。

  商户、城管谁有理

  

  采访中,一些商户表示并没有接到城管部门对于此次整治工作的通知,而城管部门则说已经张贴了《关于对城区市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张贴了通告,不可能挨门挨户去通知。”

  记者采访了建设局城监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该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对此部分商户希望能够制订具体的方案,规范城管人员的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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