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付
在物欲诱惑无所不在的现实社会,古人倡导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仅没有过时,而且显得更有必要。一个10岁的小学三年级学生把拾到的1万元现金交给了派出所。
这个孩子没有把1万元钱交给老师,也没有交给家长,而是直接交给了警察。他的动机很单纯:“我想做个无名英雄。”一个10岁孩子纯真的童心体现无遗。(见本报7月1日02版)
由此想起曾经读过的一篇报道:今年3月的一个清晨,大约10万元现金撒落在成都市的一个小区内,大人和小孩有不下20人竞相弯腰拾钱,其中6名小学生将他们拾到的45000余元钱通过学校交给了派出所,大人们拾走的钱则没了踪影。这就难怪会有人感叹:“现在只有小学生会拾金不昧了!”
上述的10岁孩子说,他的老师说要拾金不昧,他要听老师的话。10岁的孩子恐怕尚不能完全理解老师话语中精神层面和道德层面上的内涵,但是他传承着拾金不昧的优良美德。比10岁孩子年长的人更清楚道德是非的评判标准,而拾到财物后“交给警察叔叔”的无名英雄能有多少?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当思考一下向这个10岁的孩子学习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