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郭坤
晨报讯 男子刘某酒后因与前女友邵某发生感情纠纷,遂怀恨在心,持菜刀将邵某的男友周某砍死后潜逃。7月10日,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3月7日零时许,刘某酒后到山城区鹿楼乡东窑头村的前女友邵某租房处,将邵某拉至院外,二人发生纠纷。随后刘某到邵某屋内持菜刀朝邵的男友周某左腿、左侧背部等处多次砍切,致周某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刘某作案后潜逃。当日16时许,刘某在郑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遂依法判处刘某死刑。宣判后,刘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线索提供 张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