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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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1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念那些写信的日子

  □雪梅

  自从电话、电脑进入家中之后,已经好多年不写信了,但我还是怀念过去那些写信的日子。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书信是同学朋友之间联系的主要方式。当有什么心事需要倾诉的时候,铺开信纸,心里的话就如奔腾的河水,滔滔不绝。虽然每次面对老师布置的作文题时,总是心里茫茫然,不知如何下手,可是给朋友、恋人写信时,一拿起笔来,感情之水就像叮咚的小溪,欢快地流淌,哪还有滞涩之感呢?信寄出后,总希望它能像鸽子一样,快快地传到收信人的手中。

  我喜欢上的第一个男孩,是我上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他不仅品学兼优,而且长得斯文俊秀。高三的时候,我曾买过一本化学书送给他,书的扉页上写着:“祝你考上理想的大学。”后来,他果真在第一年高考时就考上了大学,而我却进入了复读的行列。

  在他上大学的那年元旦,他给我寄来了一张明信片,祝我新年快乐。这之后,我洋洋洒洒地给他写了一封长信。为了写好那封信,我挖空心思,查了字典,还专门看了一些名家的书信。后来,他在他表妹(他表妹也是我的同学)面前夸奖我,说我文采好。这让我高兴了好多天,学习起来也格外有劲。但是,我把对他的感情藏在了心底,没有表白,最终错过了爱的花期。

  后来,我又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就是我现在的老公。那是九十年代初,我和他在不同的学校读书,只能靠书信倾诉感情。每到夜晚,同宿舍的同学睡着后,我就躲在帐子里写信。无需多想,就唰唰唰地写起来,大都是“想见到你”之类甜蜜的话。每一提笔,总觉得对他有说不完的话。写完一封,信刚寄出,忽然想起有话忘了说,于是,又写第二封、第三封……就这样,有一个星期我竟写了六封信。

  这些信现在仍保存在我家的一个旧箱子里。多次搬家,许多东西都送人了,但我从未舍得扔掉这些信。结婚成家后,吵架时,我因生气曾拿出那些信,准备投入火中,付之一炬。可是,当我颤抖着手,打着打火机时,心却先开始痛起来。于是,只得作罢。我泪流满面地坐下来,读着那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书信,忽然有种春天般温暖的感觉。我甚至怀疑那时我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激情?

  青葱岁月里的爱恋,就这样留在了一张张的信纸上,那是我和他爱的见证。无论岁月如何变迁,都带不走那份印在信纸上的爱。

  怀念那些写信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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