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纵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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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到底该怎么调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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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
◎水价为何“涨”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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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7 月 27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水成本”能否公开透明?

  从1992年8月至2006年1月,兰州市居民用水价格有7次调整。但是,兰威水务公司似乎陷入“涨价——盈利——亏损——涨价”的怪圈。上海、武汉等地的水务企业也是如此,累计数亿元的亏损赫然在目。但问题是,这部分亏损就应该由老百姓来埋单吗?

  “关键是水价构成弄不清楚,成本计算更是看不明白,老百姓怎么会愿意掏钱埋单。”中央党校教授曹新说,“涨价是可以的,但要让市民明白钱花在了哪里。”

  对于成本质疑,一些部门和水务企业作出回应。据甘肃省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队队长王鑫忠介绍,2008年兰州居民用水实际单位供水成本为1.633元/立方米,具体构成是:每立方米制水成本0.722元,输水费为0.435元,管理费为0.476元。而当年兰威水务公司审核后的单位定价成本为每立方米1.72元。

  上海城投公司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给出水价构成的另一个版本。他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管理、销售、财务等间接成本,前者占总成本的80%,后者占20%。尽管上海此次上调水价增加了企业的净收入,但短期内还不足以弥补企业的亏损。

  然而,参加听证会的有关人士却不认同水务企业的“成本账”。在上海上调水价的听证会上,一位业内人士援引官方的统计数据提出:“2008年上海自来水产销差率达到17.5%,部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水资源损耗非常可惜,这方面能不能降低成本?”

  水价成本不清其实反映了当前水价改革的一些制度缺陷。“水价的定价机制不合理,涨价可能成为供水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承说。

  他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以及地方政府的物价局都在制定这方面的规划。“作为监管者,政府部门不会允许将企业的一些隐形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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